承包厨房协议 |
甲方: 法人: 乙方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其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经甲、乙双方协商一致,本着平等自愿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就乙方承包甲方厨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双方共同遵守。 一、甲方于 年 月 日将本店厨房承包给乙方(聘用),承包费每月金额为人民币 元(大写: ),只含技术人员,不含杂工,为期 年。 二、甲方每月按签订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日提前一天发放承包费给乙方。 三、甲方厨房技术人员安排调动由乙方负责人主持,甲方无权干涉。 四、乙方为甲方店制作树立品牌的招牌菜,在承包期内有使用权,承包期外没使用权,菜名 。 五、在签订本协议之时,甲方负责为乙方人员提供食、住。 六、甲、乙双方在合作期内要相互守信用,共同协作,以店为家,创出品牌,创出赢利。 七、合作期满,双方可以续签,如解散,甲方要付给乙方所有人员回家车费。 八、以上条款经甲、乙双方同意签字盖章或捺手印后生效。 甲方: 乙方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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